受晋中市群众艺术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中文化艺术周活动策划宣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晋中市文化艺术周活动进行策划和宣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均可参加竞标。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文化类企业。4、要求提供展览服务的单位具有一定展览规模阵容,具有相应策划、设计、宣传能力的服务人员。5、要有举办同类型活动的经验,具有良好的组织策划能力,确保活动能够高品质地完成。6、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没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各类展览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效的展览管理办法,能确保展览的顺利进行。8、诚实守约、服从活动安排,能够满足市政府购买公共展览服务项目需要的其它具体条件。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42 至 2017年08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