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流域水利资源梯级开发的最后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和云南省水富县交界的金沙江峡谷出口处,工程距下游宜宾市33km,离水富县城1.5km,属通航河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标的物为向家坝水电站2017年~2018年工程用F类Ⅰ级散装粉煤灰,计划采购数量约1700吨。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按月度分批次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应为火电厂原状分选粉煤灰的生产厂或生产厂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代理商;
②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 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④ 粉煤灰生产厂的F类Ⅰ级粉煤灰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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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如为代理商投标,近3年(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粉煤灰业绩的供货总量在1万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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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无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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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3 粉煤灰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4 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独家代理授权书”,且不得同时代理一家以上粉煤灰生产厂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