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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节水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节水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公 告1. 招标条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节水综合改造工程(以下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节水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节水综合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审字(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来水公司节水综合改造工程;

2.3项目概况:节水综合改造工程,流量井400座;

2.4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22日,工期为31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4 近3年内(2014至现在)至少成功地完成1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5区外施工企业须到项目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

3.6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投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齐全且有效后购买招标文件(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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