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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阿尔山林业局林泉小区)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编招标内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阿尔山林业局林泉小区)项目已由阿发改字【2016】139号批准建设。阿

项目编

招标内容: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阿尔山林业局林泉小区)项目已由阿发改字【2016】139号批准建设。阿尔山市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阿尔山林业局林泉小区)项目监理

   规    模:建筑面积60914.81平方米,最大跨度7.1米,单体

最大面积21381.4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全部自筹解决

      建设

三、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

1、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根据兴检会发(2015)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17年 8月 15日至2017年 8 月21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8日,下午3点

    开标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和和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阿尔山市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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