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信息 » 正文

扎赉特旗先锋路西二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建设工程扎赉特旗先锋路西二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招标内容:本招标扎赉特旗先锋路西二期棚户区改

建设工程

扎赉特旗先锋路西二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

招标内容:

本招标扎赉特旗先锋路西二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扎发改社【2016】246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扎赉特旗先锋路西二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规    模:社区用房、换热站、自来水泵站、配电室、垃圾转运站等建筑物2160m2,供热管道3760m,燃气管道6080m,给水管道3072m,排污管道1808m,雨水管道 3360m等配套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2、建设

三、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

1、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拟投标建造师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根据兴检会发(2015)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四、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本人)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 年 8 月18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 下午3:00

   开标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和和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