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扎赉特旗都尔本新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扎赉特旗都尔本新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交发﹝2017﹞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投入、社会资本投资。招标人为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壹佰叁拾壹万伍仟陆佰元(¥1,315,6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兴安盟扎赉特旗都尔本新大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乌塔其监狱东,终点止于都尔本新村西南0.2公里处与通村水泥路顺接,路线全长2.338公里,引道长度1.033公里,大桥1305米/2座,平面交叉2处。
本项目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路面宽度采用7.0米。
2.2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2年。
2.3 合同段划分:兴安盟扎赉特旗都尔本新大桥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 | 路线长度(Km) | 工程内容 |
JL | 2.338(包含大桥1305m/2座)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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