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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节能环保中心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进行公开招

 受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
项目编号:ZB-17- 225
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两包
项目编号 包名称 招标要求 招标内容
ZB-17- 225-1 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LED直管灯) 600mm、1200mm的T8 LED 双端直管荧光灯 生产企业、产品及供货(含安装)价格
ZB-17- 225-2 2017年绿色照明项目-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停车场LED感应灯) 配备智能感应系统的T8 LED直管灯 生产企业、产品及供货(含安装)价格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助推北京市有关领域节能环保减碳,促进照明环境优化升级,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和深入调研等工作基础上,北京市计划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本项目拟推广区域覆盖北京市所有16个区,用于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交通、文化场馆等大型公建等,共约推广40万只,其中,LED直管灯32~34万只,停车场LED感应灯6~8万只。本次招标将选择一批质优、价格合理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并确定供货价格。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终端用户。补贴金额为推广产品价格的4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产品的年产能不低于20万盏。5、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产品及工程设计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6、 投标人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曾发生因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商业欺诈行为,未在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的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7、 投标人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 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相关领域推广、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9、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直管灯符合“普通照明用直管形LED灯(替换用)技术要求(2015版)” 根据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4.4.3条, 其中,6.6初始色度 表2中,色品容差SDCM≤7现更新为≤5,感应灯符合“《车库LED照明技术规范》(T/CIES 001-2016)”)。10、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12、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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