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本迁安市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核字【2017】15号批准建设,项目核准编号为迁核字(2017)20号,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迁安市惠宁大街和丰安大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3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03.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85.33平方米,包含市场大厅、东大门及东大门门市,地下建筑面积918平方米,包含地下储藏室及设备间等。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市场大厅、东大门及东大门门市及配套工程等的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其中施工包括场地平整和现有建筑的拆除,但不包括雨、污水管网和道路工程)
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计划工期:2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1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8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21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