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小学的委托,对黄岛区珠江路小学购买食堂帮厨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DZYCG-20170807
5.1.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取得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与餐饮管理行业相吻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食品安全、法律纠纷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教育、卫生、食药等行政部门的监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3.取得ISO9001或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原件)。
5.4.单位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善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有实力较强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队伍。单位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经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有效健康证;单位应具备至少2人三级以上(含三级)专业厨师,并能提供员工在企业内的社保依据;有1人以上(含1人)持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营养师资格证,并能提供员工在企业内的社保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5.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1时间:自2017年 8 月 14 日起至2017年 8 月 18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