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拉萨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销售营业执照或产品生产证明。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软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3.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或制造研发厂商的软件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软件企业著作权证书,具有较强的专业研发能力,自身或制造研发厂商具有网络建设、硬件建设、系统集成等开发和项目实施与维护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履行保密义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提供检察-院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8.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0:00 至 2017年08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