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三亚市漳波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25国道-西线高速公路桥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产〔2017〕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整治河道范围为漳波河西线高速公路桥-G225国道段(长约0.974km)、支流保平河(长约1.28km)以及与宁远河连通渠段(长约0.49km),整治河道总长2.74km、宽35~130m,总占地面积约210000㎡。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防洪达标工程;(二)水质保障工程;(三)景观提升工程;(四)电气工程。
2.2 建设地点:三亚市崖州区。
2.3 招标控制价:924.16万元(暂定价,以财政评审结论为拔付依据,以结算审计结论为准),其中:勘察费: 377.15万元, 设计费: 547.01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并生成岩土勘察报告;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其承担的相应分工对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