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二七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区管公园(游园)、绿化带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区管公园(游园)、绿化带综合整治工程;
2.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61 ;
2.3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
2.4工程概况:区管公园(游园)、绿化带黄土裸露及黄土高于侧石等精细化综合整治,内容包括:公园(游园)补植补栽、篱笆加装、挡土墙建设、硬化地面铺装、侧石加装、市政设施维修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2.7采购预算:1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2016年审计报告未出,则出示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无在建项目;
3.5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合同额200万及以上类似绿化或市政(含绿化)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6其他要求:①潜在投标人须先到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姓名,有效期内);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至少显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