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分公司化工新增火炬气回收压缩机改造火炬气回收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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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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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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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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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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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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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杆压缩机流量50m3/min入口0.0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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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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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火炬气回收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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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0日、化工分部芳烃车间装置现场或物资供应中心化工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复印件)。 2.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提供承诺书) 4.压缩机整机占地尺寸控制在3.5m×9.0m范围内. 5.至少应有两台相同型号或大于招标型号的机组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的连续三年稳定运行的经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业绩清单及至少两份合同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5日16:00时至2017年8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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