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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洞厂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从2017年8月16日9:00起至2017年8月21日17:00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一厂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2017年8月16日9:00起至2017年8月21日17:00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一厂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主要用于5万吨级海轮靠泊码头前后电缆卷筒的叉装作业(码头宽27米,长243米),以满足海轮靠泊后由岸上设施供电,不排除叉车用于其它场合使用。

1.2招标范围

额定载荷5000Kg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一部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若生厂商和此品牌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若统一品牌有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名代理商投标,其他代理商按废标处理。)

2.2.2投标人所提供的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2.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额定载荷5000Kg内燃平衡重式专用叉车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8月16日9:00起至2017年8月21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专用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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