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萩芦等9个风电场预试项目(打捆)招标公告
1.1 ,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2.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8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7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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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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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萩芦等6个风电场预试项目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报价单位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或以上资质、备案证明【若是福建省外企业,应提供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材料】;企业在当地稳定的输变电维护队伍,熟悉当地民情、环境。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均是企业内部人员(非外聘、挂靠等)、并已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殊工种持有相关上岗证件。 3、工程业绩:在福建省具有220千伏电压等级或以上风电场或升压站的变电设备年检试验及维护项目工程业绩。 4、技术方案——修试方案合理;在1年质保期内,甲方设备出现异常、开关跳闸或需要紧急抢修,投标方应能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作出正确的分析结论,并6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投标单位应出具此承诺函。(此项作为废标项) 5、质量标准:达到行优及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G6029.2-2004标准《电气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规程》及福建省验收规范中相关年检内容的要求。 |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本项目主要为福建省莆田地区内的萩芦等6个风电场升压站、变电设备年检试验及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环网柜、电缆、升压站设备年检试验和维护,排查及处理设备及系统缺陷。在修试后一年内每月到现场巡查一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09:00整到 2017年08月24日 16:00整(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