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供暖设备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陈巴尔虎旗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供暖设备改造项目经呼伦贝尔军分区保障部保营[2017]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武装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办公楼供暖设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
2.3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199,890.00 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丁一级(含丁一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标书发售
4.1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及职称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红章),原件查验后退回,只有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以上人员证书需交予招标人保管,不得更换。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
5、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
5.2报名
5.3开标时间及
6、发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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