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530tds/d碱回收炉配套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2资金来源:自筹
1.3招标代理编号:
2.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静电除尘本体部件(极板、极线、振打等)在投标人本厂内生产。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
8、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两个270ds/d以上碱回收炉或同比75t/h中温中压热电锅炉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组建专门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具有项目经理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安全员 1人、机械专业施工员 1人、电气专业施工员 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拟任项目经理具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械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
1、标书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