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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至110国道)道路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至110国道)道路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

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至110国道)道路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至110国道)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道路总面积26493.18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路沥青路面面积:16230.6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包含连接路)面积:1255.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面积:8365.5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641.52平方米。人行道全长1000米,硬化面积约为:10796平方米。污水管线全长:1016.6米,管径D700。雨水管线全长1348.75米,管径为D1200。绿化水管线全长1550米,管径De110。

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投资20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8月16日至2017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500.00元每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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