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河大林公司办公楼土建及电气采暖给排水设施维修工程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金河镇根满公路西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金河大林公司办公楼土建及电气采暖给排水设施维修。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780000.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资金来源:其他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保证金电子回执单需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电子版以u盘形式递交并按密封要求密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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