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龙山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拟对 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龙山村民委员会龙山村砼路面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L17MM-0810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换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8月15日起至2017年 8 月 21 日止(办公时间:0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