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北京-漠河)甘河农场至大杨树段一级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国道111线(北京-漠河)甘河农场至大杨树段一级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财购准字(电子) 〔2017〕00693号文件批准按PPP模式实施,并由授权实施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采购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授权方: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本项目起终点唯一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甘河农场以南约7公里处,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111线腾克至甘河农场段一级公路,经甘河农场、东方红农场,终点止于大杨树镇东南侧,接已建成的国道332线嫩江至加格达奇段一级公路K67+700处。
路线主线长约53.16公里,其中:旧路加宽34.04公里(K107+200~K112+200、K122+400~K128+350、K132+200~K154+335段左侧加宽;K118+700~K119+650右侧加宽),新建19.12公里(K112+200~K118+700、K119+650~K122+400、K128+350~K132+200、K154+335~K160+362),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在与国道332线嫩江至加格达奇段一级公路相交处设互通立交1座、分离立交1座、大桥5座、中桥10座、收费站、养护工区各1处(同址合建)。
另设0.84公里甘河农场连接线和7.2公里大杨树南连接线,均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设中桥2座;按三级公路标准对4.9公里巴彦满都连接线的现有旧路进行补强,路基宽8.5米。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总投资 142200.00万元,政府拟申请国家投资补助 35550.00万元(占总投资 25%) ,其中,14220.00万元(占总投资 10%)用于组建项目公司时政府方的资本金支出,21330.00万元(占总投资 15%)用于建设期补贴。
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5%,即 35550.00万元,建设期补贴 21330.00万元,其余部分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政府与社会投资人拟按照 40%:60%的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即政府方出资14220.00万元,社会投资人出资21330.00万元。
表 1-1 本项目经济指标信息一览表
国道111线(北京-漠河)甘河农场至大杨树段一级公路工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 模式),政府提出规模、时间、需求等项目建议和要求,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运营、收费、维护工作。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投资建设项目,并在建设完成后提供道路运营、维护服务,投资人以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获得合理利润回报。合作期限暂定为23 年(含 建设期 3 年),PPP 合作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按既定的移交标准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门移交。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交通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参与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