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旺隆热电厂与荔新电厂公用系统继电保护升级改造(第二次)招标
1、项目名称:旺隆热电厂与荔新电厂公用系统继电保护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0612-1740D0880201a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旺隆热电厂与荔新电厂公用系统继电保护升级改造,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方案。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旺隆热电厂与荔新电厂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3个或以上电厂继电保护升级改造业绩或电气专业相关的改造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含有签字、盖章)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承包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3.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具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中标人不具备以上资质,允许中标人对施工安装分包。详细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9时30分,提交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