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快讯 » 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安防工程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安防工程项目招标一、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安防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二、简要说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安防工程项目招标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安防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二、简要说明:

包A: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包A新校区安全教育体验馆工程,标段不允许拆包

4.预算金额:80.00万元

5.质量要求: 按国家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和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60天

包B、C:简要说明

包号

名称

数量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单位:万元)

 

21寸液晶显示器、服务器软件、报警受理系统、报警受理系统等新校区消防控制柜联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章

36.00

 

一体化报警柱、高速网络球机、监控立杆、NVR网络存储设备、监控中心24口交换机等新校区可视报警设备

4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A: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具有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B、C: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5日网上报名。

 
关键词: 安防工程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