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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八通线二期(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本 北京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八通线二期(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已由 北京市

 本 北京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八通线二期(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6]557、京发改(审)[2016]6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本的建设规模 7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6.6KM,共设车站 9座;八通线二期(南延)工程线路全长约4.47KM,共设车站2座。 、合同估算价 6000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546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北京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八通线二期(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资质, 具有已竣工的投资规模500万元(含)以上FAS或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或地铁、轻轨工程中FAS或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8-18 9:00:00 至 2017-8-22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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