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2 、工程规模:申亚乡新建商业楼1045.62平方米,二号楼1417.38平方米,旱厕56.3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甲谷乡新建宾馆1666.55平方米,设备用房128.66平方米,房56.39平方米旱厕27.5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卓瓦乡新建宾馆1666.55平方米、设备用房128.66平方米,房56.39平方米、旱厕27.52平方米附属设施。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5 、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尼玛县申亚乡、甲谷乡和卓瓦乡境内。
6 、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2个标段。
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评价等级合格。
9 、 本标段申亚乡建设内容中附属工程以实际收到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注意由此带来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 具备类似高原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