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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2 、工程规模:申亚乡新建商业楼1045.62平方米,二号楼1417.38平方米,旱厕56.3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甲谷乡新建宾馆1666.55平方米,设备用房128.66平方米,房56.39平方米旱厕27.5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卓瓦乡新建宾馆1666.55平方米、设备用房128.66平方米,房56.39平方米、旱厕27.52平方米附属设施。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5 、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尼玛县申亚乡、甲谷乡和卓瓦乡境内。
6 、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2个标段。
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评价等级合格。
9  本标段申亚乡建设内容中附属工程以实际收到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注意由此带来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 具备类似高原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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