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控告申诉大厅招标
建设资金为正定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控告申诉大厅 2.2建设地点:常山路以北,正定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无负面记录,且投标人不存在经过公示的围标、串标行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8-18 09:00:00至2017-8-24 17:00:00 4.2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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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