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供电局2017-2018年《南方都市报》新闻宣传项目招标
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若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使用其招标结果的,本次招标结果的相应业务类别提前终止。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为惠州供电局在《南方都市报》及相关关联媒体提供新闻宣传、投放等业务服务。
2.2标段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上述项目预测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2)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须具有新闻编辑或广告经营策划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在项目指定媒体/平台发布新闻或者广告的能力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