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包括如下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103/16-JL-0101 |
监理 |
负责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脱硫改造EPC工程、脱硝改造EPC工程、除尘改造EPC工程及配套的引增合一改造、空预器改造的施工准备、建筑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验收、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直至竣工验收等工作(包含资料移交),还包括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审查、工程设计审查、图纸审查、设计变更及施工变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程变更费用审查、工程后评价等监理,配合招标方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以及其他所有确保烟囱防腐整体效果和使用寿命的各项必需的工作。工程监理做到四控制:安全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造价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
1000 |
四、资金来源: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
2、监理工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暂定)。
3、资金来源: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4、工程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942。
六、本次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方近五年内必须具有至少二个或以上300MW级及以上机组总承包或环保技改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用户证明文件及有效联系方式,业绩表中无上述证明材料或无法电话落实为无效业绩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甲级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设总监理师1人,项目总监理师须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和总监资格证,应具有不少于一个300MW级及以上机组总承包或环保技改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且有担任过火力发电厂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作为其他投标方的分包商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财务状况要求:财务审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以下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与投标方签订法律咨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明)。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方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
2、公告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17:00时整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