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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管网供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管网供热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管网供热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管网供热改造工程

2.2招标规模:管网供热改造。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6计划开竣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0日;工期共26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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