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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南化公司2017-2018年度捞渣机配件框架协议(第二次)-Z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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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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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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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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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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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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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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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机械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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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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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捞渣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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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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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料机械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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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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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捞渣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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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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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机械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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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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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捞渣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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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9月5日、南化公司库房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框架协议物资明细中备注储物于商的物资,卖方储备该物资一件于卖方库房,卖方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标识,并建立储备台账,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1日内送货至买方库房,同时,卖方再次补足库存,保证该物资一定的储备量。框架协议到期后买方不再需求的物资,投标人自行承担该部分的全部风险及损失(投标人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无承诺书或不接受该条款的否决。 2.剩余物资处置办法:剩余物资全部由投标人原价回购(投标人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无承诺书或不接受该条款的否决 3.不接受生产商持非自己公司制造产品前来投标(业绩必须为自己公司制造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4.框架协议物资明细中有未报价的否决。 5.对本次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及商务付款条件提出偏离的否决。 6.2015---2016年连续两年有捞渣机配件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2015---2016年连续两年中任何一年无业绩的否决,至少提供部分业绩表(业绩表必须覆盖2015及2016两年)、部分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不少于5份、必须覆盖2015及2016两年)、部分用户证明材料(用户证明材料必须是2017年5月1日之后出具的且有用户签字并留有签字日期、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等支撑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表(业绩表必须覆盖2015及2016两年)、部分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不少于5份、必须覆盖2015及2016两年)、部分用户证明材料(用户证明材料必须是2017年5月1日之后出具的且有用户签字并留有签字日期、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等支撑证明材料的否决。 7.注册资金≥6000万元,注册资金<6000万元的否决;(查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因化工装置24小时生产,不具备停机测绘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按照设备型号供应配件的能力,并保证与现场安装尺寸一致,投标人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无承诺书或承诺书无法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否决。。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21日8:00时至2017年8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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