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碳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废酸装置空气风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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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内容:(重招)齐鲁分公司炼油厂空气风机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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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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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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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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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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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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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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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冷一级风机K-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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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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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空气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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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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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冷二级风机K-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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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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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空气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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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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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燃风机K-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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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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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空气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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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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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冷一级风机K-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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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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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空气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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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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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冷二级风机K-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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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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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空气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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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2月28日、齐鲁分公司炼油厂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2012年以来在石油化工行业,风机使用温度不小于250℃,有不少于2台连续运行2年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及技术文件、用户证明复印件。 2.近三年利润率均小于0的否决,提供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固定资产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注册资金不小于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5.有ISO9001认证,提供ISO9001认证复印件。 6.铸件要求有射线检测RT,自产铸件无射线检测为否决项。提供设备装备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 7.有机械运转试验台、有动平衡机、有壳体强度试验台,缺一项否决。提供设备装备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 8.检测设备中 尺寸检查仪器、化学成分分析仪、超声检测仪UT、硬度计 缺两项以上否决。提供设备装备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9日8:00时至2017年8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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