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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重招)济南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提质升级改造项目12MW汽轮发电机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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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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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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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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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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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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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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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冷汽轮发电机\QFW-15-2 12MW 10.5KV 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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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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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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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重招)济南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提质升级改造项目12MW汽轮发电机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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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月10日、送至用户仓储库房或指定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文件真实、有效;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商务条款。 4.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近三年每年利润都低于0的否决。(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际认可机构颁发的ISO9000、ISO14000和ISO18000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近三年投标商必须有5套以上类似工况汽轮发电机运行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含机组参数的技术文件签字页) 7.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设备,包括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安装指导和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与发电机组相关的一切设备及人工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8.提供加盖公章的具有完善的中国国内售后服务队伍(含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 9.投标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带“★”项的逐条满足(如有)。 10.投标商必须对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做出完全满足承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时至2017年9月1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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