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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中国联通威海市分公司视频监控设备集中(第四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招标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主要采购筒型网络摄像机、半球网络摄像机、球型网络摄像机、NVR设备、监控硬盘、报警设备、LED显示屏等。以上设备根据营业厅的实际大小、结构布局等选择安装。一般筒型网络摄像机每个厅三至四台,NRV设备、监控硬盘每厅一台,报警设备每厅一套,其他设备为可选设备。具体情况见附件《设备清单及最高限价》。
1.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见附件《设备清单及最高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6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2.3投标人投标产品(服务)需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需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4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至少提供两种产品(投标人任选)的3C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是品牌代理商的,需提供产品原生产厂商的上述两种认证证书及代理授权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2014年至今签订的监控或报警类采购合同3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具有:合同、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同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需要2小时内可送至评标现场)。
2.8投标人需具有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9售后服务承诺,在设备出现故障时1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修复,无法修复的及时更换新设备。提供承诺书。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1日17时00分至2017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出售标书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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