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321平方米。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内。
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本次投资额:约460万元。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投标人需出具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