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新风井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范围
1.1本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新风井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建设规模:
2.1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新风井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2
2.3建设规模:1、灌浆站工程总面积约380m2,建筑层数:一层。建筑结构形式:门式钢架,包括灌浆站管道、照明、给水、消防、采暖、钢架构、独立基础、混凝土搅拌池(含灌浆设备安装)。2、10KV变电所工程总面积233.03m2,建筑层数:一层。建筑结构形式:混合结构,包括采暖、消防、照明、墙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内装修工程、外装修工程、室外工程。3、围墙总长度287.5m,包括铁栅栏门、伸缩门。(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8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五、资格要求
施工:
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4财务要求: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注: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只需针对成立后的年限作出承诺。
5.5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6信誉要求:2014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注: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只需针对成立后的年限作出承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标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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