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药剂用量仅为采购人按往年使用情况的估计数字,合同价款按每台脱水设备每月产出的干污泥量进行结算。有兴趣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情况:
1. 全部污水处理系统均设有污泥浓缩池。
2. 干污泥量的计算按含固率为100%的干污泥计算。
3. 在供货期内,若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因技术改造而不再使用投标货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此部分的供货。招标人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以确定终止供货。
4. 供货期:项目预计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2018年12月(1年),具体以各厂厂内污泥减量项目投产时间作为截止时间。厂内污泥减量项目启动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指令无条件减少药剂供应量,直至停止供货。
5、京溪分公司供货药剂选型可为固体或乳剂。
七、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持有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且所投品牌的生产商不能参与投标。
3、 销售业绩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品牌,具有5年或以上(2012年1月1日或更早)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生产经验,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投标货物最近三年(2014、2015、2016年)每年的年销售量不少于600吨,以提供当年签订的合同总销售量为准。
4、 投标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三年(2015,2016,2017)中任意一年出具的检测报告。
5、 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前3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中止的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声明,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隐瞒前述行为的情况,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投标人应:
①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②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③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④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上述资质条件的第5-8点规定情况的声明函(原件))。
八、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且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其附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每标段)。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17年 8 月22 日-2017年 8月 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出售标书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
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