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焦化厂煤泥竞卖公告
包钢招标中心受包钢焦化厂委托,拟对包钢焦化厂煤泥进行竞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包钢焦化厂煤泥竞卖
二、项目编
三、竞卖标的相关要求及底价:
品名 | 技术指标 | 数量 | 拉运期限 | 竞卖底价 | 报价保证金 | 存放地点 |
煤泥 | 煤泥平均发热量为3505千卡/千克左右,硫含量1.2%左右 | 约8万吨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拉运完成 | 185元/吨 | 50000元 | 洗煤南煤泥池 |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四、竞买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 其他要求:
3.3.1竞买人对约8万吨煤泥能够整体包销;
3.3.2质量和水分等指标以实物为准无论高低不持任何异议;
3.3.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拉运能力;每天保证拉运1000吨以上,90天之内拉完 ;
3.3.4补充要求
(1)竞买人成交后于次日到指定银行将全部货款汇入包钢指定账户,携带汇款凭证到焦化厂财务科换取交款收据。
(2)竞买人凭交款收据与焦化厂签订供货合同,并办理提货手续,竞买人必须自觉服从包钢门禁管理之规定。
(3)办好车辆拉运手续后应及时组织车辆提货,每日保证拉运1000吨以上,90日之内拉完,如到期拉不完剩余货款全部扣除,不予退还;
(4)焦化厂负责过磅、出厂检化验,中标单位负责自行清掏、装车、提货。 提货装车时要严格执行焦化厂各项制度,按照焦化厂指定挖煤,从煤泥池东侧逐步向西侧挖煤,直至清空煤泥池,不得随意挑拣。挖煤、装车和过磅时间为每天早晨8:00—下午16:45,其它时间禁止装运。
(5)凡因出售人原因造成提货不畅,影响拉运量,时间顺延。
(6)焦化厂竞卖之煤泥为散装物料,质量、水分波动较大,要求竞买人应明确不对该产品持任何质量异议。
(7)煤泥数量估测约8万吨,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最终达到完全清空煤泥场为准。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须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所附证件清晰、明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
七、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交纳所买标段报价保证金(即2017年8月30日上午10:00前);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竞买资格,其报价无效。
2.报价保证金账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
账
2.2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报价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竞买项目的编号及标段。
2.3竞买人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竞买人在汇入报价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竞卖项目的编号。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卖。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竞买人报价保证金在竞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出售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竞卖;
(1)成交竞买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成交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须按照售卖人要求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
八、竞卖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竞卖方式:
本次竞卖按照单价进行竞卖。最后一个报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二)竞卖组织安排
1.意向竞买人应在2017年8月30日上午10:00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竞买人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竞卖。
2.竞卖时间及
竞卖
3.1.2竞卖现场实行准入制。参加竞卖时,竞买人必须凭下列资料进入现场: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须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每个竞买人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竞卖现场。
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交由出售人审查。上述所含资料缺一不可,通过评审的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领取号牌。
3.2.竞卖方式及规则
3.2.1当竞买人有两家及以上时,采用多次报价方式:即竞买人可以在限定时间内(以竞卖现场出售人约定的时间范围为准)多次举牌报价,首次报价起始价为竞卖底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
3.2.2当竞买人只有一家时,如报价高于底价的,则该竞买人成为成交人。
报价阶梯: 1元(含税),或1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起始价的基础上通过多次报价直到无人报价为止。
3.3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后一个报价的竞买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3.4成交人在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
3.5.1竞买人在报价前可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物现状,竞买人一旦填写竞买登记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卖的所有规定及竞卖标的情况、接受竞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竞后无悔。
3.5.2竞卖现场请遵守会场秩序,报价期间拒绝接打电话和大声喧哗,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否则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责任。
3.5.3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买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
九、竞买有效期
竞买有效期从报价之日起120日。
十、合同签订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售卖人签订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十一、发布媒介
、、()等。
十二、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应按《包钢(集团)公司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服务费收缴办法》支付成交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服务费(元) |
小于5 | 免收 |
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10 | 500 |
大于10小于等于50 | 1000 |
大于50小于等于100 | 2000 |
大于100小于等于200 | 4000 |
中标金额大于200万元,中标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1/3收取 | |
十三、联系方式
售 卖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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