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青岛)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压缩热再生零排放吸附式干燥器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08月22日到2017年08月29日 就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压缩热再生零排放吸附式干燥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压缩热再生零排放吸附式干燥器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数量: 3台套
交货地点: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492号
项目概况: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1#空压站改造项目需要购置3台干燥器(2台160Nm3/min干燥器、1台70Nm3/min干燥器)。本次改造采用压缩热再生零排放吸附式干燥器,吸附剂为活性氧化铝,因此在干燥器出口管道新增除尘过滤器,内置滤芯,可以除去压缩空气中带入的吸附剂颗粒物杂质,通过除尘过滤器的最大灰尘粒子直径为0.5μm,使外供空气含尘粒径小于等于0.5μm,确保不影响喷砂空气质量,压缩空气经除尘过滤器的压降为:≤0.01034MPa。本次改造后压缩空气质量可满足喷砂、喷漆、设备试压和结构车间的用气精度要求。
项目所在地: 山东-青岛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对制造该设备企业的资质要求:
1、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外购压力容器的厂家必须具备ASME认证
3、处理量在100m3/min以上的压缩热再生零排放吸附式干燥器销售数量不低于3台的销售业绩,且使用时间大于3年,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处理量, 并提供用户盖章的成功使用3年的使用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处理量,或未提供用户盖章的成功使用3年的使用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08月22日到2017年08月2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进行购买。首次登录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