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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制粉系统优化工程变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我厂3号炉投产以来,由于制粉系统磨损严重,经常出现漏粉漏风情况,不但存在积粉自燃的安全隐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我厂3号炉投产以来,由于制粉系统磨损严重,经常出现漏粉漏风情况,不但存在积粉自燃的安全隐患,而且影响现场文明卫生。拟利用机组C修的机会,对制粉系统设备、管道、阀门等漏粉漏风严重的部位进行更换处理。

2、招标范围

3号炉制粉系统优化工程,具体工程范围见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

三、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3炉规定范围内工程工期为20天,具体要求见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

四、支付与条件

4.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总价的9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合同总价的10%。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3业绩:2014年以来3年有3项及以上燃煤机组类似业绩,具有良好的维护检修经验,未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5请投标人承诺:

5.5.1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5.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5.3 未有国家、行业、华能国际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5.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5.5.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以上承诺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从2017年 8 月 16 日9:30起至2017年 8月 25 日9:30止

出售标书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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