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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一期5个建设项目10千伏附属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公告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一期5个建设项目10千伏附属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1.招标条件 本呼伦湖国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一期5个建设项目10千伏附属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一期5个建设项目10千伏附属配电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7]76号文件、呼发改行审字[2017]77号文件、呼发改行审字[2017]78号文件、呼发改行审字[2017]86号文件、呼发改行审字[2017]87号文件,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呼伦湖流域新开湖恢复工程;呼伦湖流域河 湖 渠 湿地水体连通工程;呼伦湖流域引河济湖下游护岸工程;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控系统及数字平台建设项目以上5个项目10千伏附属配电工程

2.2

2.3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控制价:2,806,552.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一期5个建设项目10千伏附属配电工程施工

1

56,131.00元

1556 4359 077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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