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扩建两台F级(40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1.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扩建两台F级(40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桩基施工。
1.2 招标编号:DL-张燃-2017-012
1.3 工程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街道
1.4 招标范围:
1.4.1 工程概述: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拟扩建两台F级(40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厂址地处张家港市杨舍镇东北部,位于二干河以东、东电路以西已关停拆除的2×137.5MW燃煤发电机组场地内,现状场地地基土上部普遍分布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地下设施等障碍物,且原机组主要建(构)筑物(主厂房、锅炉、烟囱、除尘器、栈桥等)基础下分布有数量较多的预制桩和碎石桩,在原厂房拆除时未予以清除。
1.4.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混凝土灌注桩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如有土方多余,需运至招标方厂区内指定地点堆放,如有缺口则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土源,投标人在招标方厂区内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压实系数不小于0.95。具体工程量见第五章《桩基招标技术规范书》。
桩基施工区域为主厂房区域、主机机岛区域(注:指燃气轮发电机组机岛和蒸汽轮发电机组机岛)、余热锅炉区域、天然气调压站区域、水处理区域、集中控制综合楼、A排外区域及厂前建筑等。桩基技术规范请详见第五章。
因部分施工区域下分布有数量较多的原燃煤机组的预制桩和碎石桩,招标方提供旧有桩位图。
1.5 工期要求:开工之日起180个日历日。(符合业主进度要求)
1.6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I类桩一次检测达到95%及以上,其余达到Ⅱ类桩标准,无Ⅲ、Ⅳ类桩。载荷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质量评价得分率不低于92%。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方应提供以下的有效证件及资料: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及相关认证证书。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2000万元以上灌注桩合同业绩。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信用等级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2.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7年 08 月 23 日 至2017年 08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