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发展大厦酒店有限公司换热站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017年供热扩容工程(发展大厦换热站),位于呼和浩特市,在原有锅炉房(燃气锅炉,3台额定出气压力为1.5MW的热水锅炉,一台1,5t/h的蒸汽锅炉)旁扩建换热站,换热站为新建工程,站内包括供暖高、低区系统两套换热机组及相关的辅助设备,其属于丁类厂房;扩建筑面积为257.2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总高度5.7m,室内外高差0.30m(建筑层数及高度以原有锅炉高度取齐);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重要性等级为丙级;
2.3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内蒙古发展大厦院内;
2.4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5招标编号: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 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