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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现就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招标编号为SY2017-JJZB16号)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
 现就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招标编号为SY2017-JJZB16号)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

1.2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 30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60个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1.4 资金来源: 自筹  。

1.5 在现状条件下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完成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施工,因本工程二次精装修图纸未出,本次招标不含室内二次装修部分(不含如楼地面铺贴工程、天棚吊顶工程、墙面饰面砖工程、不锈钢玻璃栏杆等二次装修),同时不含一次装修部分(除抹灰工程外),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含钢结构除锈防火防腐)、屋面工程、幕墙工程、铝合金门窗(不含室内门)、砌体工程、室内地面垫层工程、内外抹灰工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图纸内西、北面原干挂石材做法更改为仿真石喷涂,室内+0.3m~-0.3m采用英国棕石材湿贴)、水电预埋工程、室外工程(散水明沟台阶坡道),其余施工图中的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中没有施工详图的分项子分项也属于本次的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施工要求)。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须派代表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免费领取;投标单位也可以将投标函(包括投标人名称、拟投工程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报名函后,将招标文件免费发送给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上资质(含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房建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贰 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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