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
2、工程规模:220MW*2台、300MW*2台
3、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马头镇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马头热电分公司2017年四季度液氨招标,主要范围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CWEME-1709-HB001 |
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采购 |
液体无水氨,合格品。 |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5、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招标人要求,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买方的通知为准。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有具有一般纳税人证明;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代理商还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还须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6.5投标人委托运输的,被委托运输的单位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购物运输、押运、装卸人员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
6.6经销商和其关联的生产商不得同时投标,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商、经销商所关联的生产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产品生产厂家必须为以生产化肥为主的化工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等)。
6.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费价格:649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