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脱硫增效剂
2、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区域、保定区域)
3、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范围 |
项目地点 |
1 |
CWEME-1709-HB006 |
脱硫增效剂采购 |
脱硫增效剂:武安发电、清苑热电、保定热电、保定华源各电厂一年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河北省邯郸武安市矿山镇(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大唐保定热电厂,大唐保定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4、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供货时间和地点按照招标方要求,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地点以招标方或电厂的通知为准。
5、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证明。
5.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5.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4 本标段仅允许脱硫增效剂生产商投标,脱硫增效剂年产量应满足供货需求,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4-今)类似规模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