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团结西大街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工程名称:邢台市团结西大街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阶段监理1.招标条件:本邢台市团结西大街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17】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团结西大街(滨江路--钢铁路)
2.2建设规模:污水主管2339米;污水支管445米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预计2017年10月1日开工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3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8月25日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7时30分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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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