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年产200万吨焦炭,年需求水处理剂90吨;其中: 杀菌灭藻剂 18吨 缓释阻垢剂 72吨,满足HGT 2430-2009 水处理剂 阻垢缓蚀剂Ⅱ;HGT 3657-2008 水处理剂 异噻唑啉酮衍生物。最终经过评标打分后位列第一名的供应商将与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一年。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期:订货无起订量,无论订货量多少,供方都应无条件送货,并且要求接到订货通知起24小时内到货,如需加急另行通知
4.交货地点: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5.付款方式:满足中煤集团要求,货到票到付款。
6.报价为一票到厂价,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投标人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应至少成功执行过化工行业5个类似本标的供货合同,投标书中须附上有效的用户业绩证明资料(使用证明或合同复印件,如果未附该项证明,则不能参与评标)。 4. 投标人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资格审核: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报名时间:2017-08-25至2017-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