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快讯 » 正文

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本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开审批投资核字【2017】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
 1.招标条件
1.1本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开审批投资核字【2017】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1.2本为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邢台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邢开审批招标核字【2017】16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兴东大街(襄都路-东华路)段,东华路(中兴东大街-祥和大街)段西侧,中兴东大街与东华路交口范围,东华路与祥和大街交口范围。
2.2建设内容和规模:中兴东大街(襄都路至东华路段),长度4200米,改造面积为18万平方米;东华路(中兴东大街至祥和大街)西侧景观绿化工程,长度5700米,改造面积38万平方米;东华路(中兴东大街至七里河北岸)西侧带状公园景观水系提升改造工程,长度3500米,改造面积12.06万平方米;祥和大街与东华路交口节点景观绿化工程,改造面积6.8万平方米。中兴东大街与东华路交口节点景观绿化工程,改造面积约31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施工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含方案、施工图、概算、预算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从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拟派往的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设计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7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8月25日8:30至2017年8月31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8月25日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7:30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