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6月综合固定资产零购项目;
2. 项目编号:FAH2017-JZCS-HC-002
3.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一(需求一览表)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
5. 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已落实);
6. 供货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日内到货;
7.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需求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
2.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投标企业应具备合法经营范围;一包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且至少有一项电力行业类似项目业绩;二包、三包和四包为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6.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
7. 其他要求:近三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企业)。
8. 本项目不限中标包数,且二包、三包和四包要求具备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固定资产零购、重点低值易耗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