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校园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经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DCGJC2017005
2、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教育局校园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万元
5、项目概况:选聘保险公司一家(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注册成立不低于三年以上(含),上年度通过相关
部门的年检的,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必须是有权经营校方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会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磋商供应商。
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29日止(办公时间: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